关于同意建设奉贤区青村镇奉贤黄桃生产基地项目(三期)的批复
产生日期:2014-11-11 01:33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奉贤区农委、财政局:
你区《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委员会、奉贤区财政局关于奉贤区青村镇奉贤黄桃第三期生产基地项目的请示》(沪奉农委〔2014〕11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区建设奉贤黄桃生产基地项目(三期),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奉贤区青村镇奉贤黄桃生产基地项目(三期)。
二、项目建设地点
奉贤区青村镇工农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
奉贤区青村镇农业服务中心。
四、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泥道路、水泥明沟、采摘道路等基础设施,温室大棚、分拣竹楼、防护栏、喷灌设施等生产设施,农业项目费用(详见附件)。
五、项目建设投资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531.65万元,其中水泥道路、水泥明沟、采摘道路等基础设施238.96万元,温室大棚、分拣竹楼、防护栏、喷灌设施等生产设施262.69万元,农业项目费用30万元(自筹资金列支)。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297.72万元,区财政资金127.6万元,自筹资金106.33万元。市级扶持资金以批准的决算为准。
为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减少资金拨付环节,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和专账核算。上述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法办理。希望项目建设单位接到本批复后,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在批复下达之日起的两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尽早发挥项目效益。
特此批复。
附件:奉贤区青村镇奉贤黄桃生产基地项目(三期)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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