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明县移民安置村2013年度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的批复

产生日期:2014-01-13 03:46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崇明县三峡移民办:

你办《关于申报崇明县2013年度三峡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预算的请示》(崇移办(2013)4号)收悉。经市后扶项目管理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各项申报项目,现批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2012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的通知》(财企〔2013〕65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农委〔2013〕306号)的要求,安排你县移民安置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共33项,投资总额2274.49万元,其中涉及结余资金1817万元(详见附件)。请认真落实各项建设任务,加强资金管理,发挥资金效益,确保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附件:2013年度移民安置地结余资金建设项目汇总表(崇明县)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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