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设崇明县港西镇“崇林”优质果品生产基地项目的批复
产生日期:2012-12-10 07:05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崇明县农委、财政局:
你县的《关于申报扶持崇明县港西镇“崇林”优质果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请示》(崇农农[2012]4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县建设崇明县港西镇“崇林”优质果品生产基地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崇明县港西镇“崇林”优质果品生产基地。
二、项目建设地点
崇明县港西镇协西村、协兴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
上海崇林果树种植专业合作社。
四、项目建设内容
重点建设优质葡萄和水蜜桃生产配套设施,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泥道路、发酵池等基础设施;连栋大棚、八型棚等生产设施及农业项目费用(详见附件)。
五、项目建设投资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16.7万元,其中水泥道路、发酵池等基础设施77.8万元,连栋大棚、八型棚等生产设施305.9万元,农业项目费用33万元(自筹资金列支)。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300万元,区级配套资金33.4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资金83.3万元。市级扶持资金以批准的决算为准。
为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减少资金拨付环节,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和专账核算。上述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法办理。希望项目建设单位接到本批复后,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在批复下达起的两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尽早发挥项目效益。
此复。
附件:崇明县港西镇“崇林”优质果品生产基地建设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2年12月10日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