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山区三峡移民安置村2009-2010年度后期扶持资金项目的批复
产生日期:2011-03-18 06:16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金山区移民办、财政局:
你区《关于2009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的请示》(金移民办[2009]1号)和《关于申请上海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专项补助经费的请示》(金移民办[2010]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区移民安置村各项申报项目,现批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2009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的通知》、《财政部关于拨付2010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的通知》和市财政局、市农委制定的《上海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使用管理细则》(沪财农[2008]21号)的要求,安排移民安置村建设项目共37项,投资总额2307.73万元,其中结余资金1223万元(详见附件)。请认真落实各项建设任务,加强资金管理,发挥资金效益,确保移民安置村的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附件:金山区2009-2010年度三峡移民安置村结余资金建设项目汇总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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