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三峡移民安置村2009-2010年度后期扶持资金项目的批复
产生日期:2011-03-18 06:07
来源:
薛耀英
青浦区移民办、财政局:
你区《关于申请2009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的请示》(青民[2010]76号)和《关于申请2010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的请示》(青民[2010]10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区移民安置地各项申报项目,现批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2009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的通知》、《财政部关于拨付2010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的通知》和市财政局、市农委制定的《上海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使用管理细则》(沪财农[2008]21号)要求,安排移民安置村建设项目共32项,投资总额2054.2万元,其中结余资金1092万元(详见附件)。请认真落实各项建设任务,加强资金管理,发挥资金效益,确保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附件:青浦区2009-2010年度三峡移民安置地结余资金建设项目汇总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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