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的批复
产生日期:2009-06-24 06:14
来源:
南桥镇农业服务中心 顾峰妹
崇明、南汇、奉贤、金山、松江、青浦、嘉定区(县)移民办和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2008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的通知》和市财政局、市农委制定的《上海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使用管理细则》(沪财农[2008]21号)要求,现将各区县经批准的项目和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你们认真落实各项建设任务,加强资金管理,发挥资金效益,确保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附件:2008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汇总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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