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本市植保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产生日期:2006-09-14 08:06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各区(县)农委、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植保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构建本市新型植保体系。市农委、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加强本市植保工作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关于加强本市植保工作的若干意见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

关于加强本市植保工作的若干意见

    植物保护是一项事关农民增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的减灾防灾工作。为进一步贯彻市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加快都市现代农业建设,现就加强本市植物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强植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农作物病虫具有迁飞性、流行性和暴发性,如果病虫害和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防控不到位,一旦暴发成灾,不仅影响农产品产量和品质,而且影响到城市对外形象、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本市农作物病虫危害形势十分严峻,一是重大病虫草鼠为害日趋严重,发生面积不断扩大,突发和暴发的频率增加,危害加剧。二是外来有害生物入侵风险不断加大,传入速度呈加快态势。三是病虫监测和信息发布手段落后,植保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程度低,病虫防治仍以农民分散防治为主,科学用药水平低,病虫防治效果差。四是随着气候变暖,轻型简易栽培技术推广,病虫对象呈现多样化和复杂化,防病治虫的农药更趋专一化,农民防病治虫缺劳力、缺技术、缺药械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对植保的专业化服务需求日益迫切。

    二、明确"十一五"植保工作目标及任务

    "十一五"期间,本市植保工作主要目标:一是扩大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测种类和提高预报准确率。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中长期预报准确率由目前的80%提高到85%以上,基本实现信息发布传递网络化。二是减少化学农药用量,稳定控制病虫危害损失。化学农药使用数量减少15%,主要农作物病虫危害损失率一般发生区控制在5%左右,重发生区危害损失率控制在8%左右。三是建立健全全市检疫性有害生物预警监测网络和应急预案体系,有效控制外来有害生物入侵与危害。

    围绕"十一五"植保工作目标,重点加强农作物病虫测报体系、植物检疫体系及专业防治体系建设。

    1、农作物病虫测报体系建设

    从提高农作物病虫害预警能力出发,重点加强病虫害信息网络传输系统、病虫害信息分析处理系统、应急防治指挥系统和外来有害生物鉴别与隔离处理系统的建设,进一步提高突发性、流行性重大农作物病虫害,以及外来有害植物生物的监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依据农作物有害生物发生分布规律和作物布局,新(扩)建60个农作物测报站(点)和5个农业有害生物观测圃,达到平均每4-5万亩农田设置1个测报站(点)。每个测报站(点)要有病虫观测固定场所,配备观测设备(包括虫情测报灯、孢子捕捉仪、田间气象观测仪等)。

    加强病虫测报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每个测报站(点)要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现有的4个国家级和6个市级监测站(点),要配备专职测报人员,其他监测站(点)也要配备相应专(兼)职测报人员。

    2、建立健全植物检疫体系

    稳定现有市、区县两级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和专职(兼职)植物检疫员队伍,开展植物检疫员岗位培训,提高植物检疫员专业技术水平和执法水平。同时,在城区逐步建立植物检疫网点,配备兼职植物检疫员,逐步消灭植物检疫监管盲区。

    健全检疫性植物有害生物预警监测网络,强化防疫装备手段。建立市级植物疫情隔离监测圃1个,市级植物疫情监测站5-6个,在农作物主产区和外来植物及其产品集散地等重点地区设立固定或流动疫情监测点,植物疫情检监站(点)可与农作物病虫测报站(点)建设相结合,实行资源共享。

    开展植物疫情普查,摸清植物有害生物家底,做好橘小实蝇和葡萄根瘤蚜等植物疫情的控制与扑灭,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3、积极推进植保专业防治体系建设

    各区县要根据因地制宜、多种类型,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积极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政府公益性公共服务与市场化的专业服务相结合,加快推进本市植保专业防治体系建设。

    植保专业防治队伍可以形式多样。可以在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内部建立,除为本合作社农民服务之外,有条件的,向周边农户辐射,开展代防统治。可以镇村为单位,组建植保专业防治队伍,植保人员可以与河道保洁、绿化养护、农机作业、农田排灌、社区治安等管理人员相结合,体现一支队伍,多种功能。也可与正在组建的为农综合服务站相结合,依托服务站开展代防统治。鼓励能人、农技部门、龙头企业跨村、跨镇组建区域性的植保专业防治队伍,植保人员既有专业的,也有兼职的,灵活多样。

    植保专业防治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植保专业防治队伍建设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三年完成的工作目标予以推进。建设的重点区域是100万亩设施粮田与30万亩设施菜田。

    三、明确事权与财权

    植物保护作为农技推广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种植业健康发展的一个关键环节,具有基础性、公益性、技术性、强制性等特点。搞好植保工作,既要各方协作、配合支持,又要明晰事权与责任。

    市植保植检部门重点加强中长期病虫害的监测、预报,以及应急预案制订和防治技术指导;农药安全使用和农药残留控制的技术指导、监督管理和安全示范区建设;植物保护新技术和新品种试验、示范、推荐、推广,以及适用性、安全性的评价;开展应施检疫植物、植物产品的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国外引种检疫审批,监督检查涉检单位隔离试种和消毒处理,对检疫性植物有害进行调查并提出封锁、控制和扑灭技术方案;组织植保植检人员技术培训。

    区县植保植检部门要开展对本地区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种类、危害特性等基础调查与动态监测,向市级植保部门提供监测基础数据,并发布本地区病虫预报;在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市级植保部门的指导下,做好防治药剂(器械)的组织和储备,组织开展当地病虫害防治工作;加强对乡镇及村级植保工作的指导督查,确保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在市植保植检部门指导下,开展本区县的植物检疫工作。

    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和事权、财权相一致的原则,对"十一五"期间植保工作三大体系建设财权划分如下:

    1、市级主要农作物病虫害测报站(点)建设由市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测报站(点)建设由所在区(县)投入为主。

    2、植物检疫体系装备建设由市级财政投入为主,日常运行管理费用由各区(县)财政投入。

    3、植保专业防治体系建设所需的器械配置,按千亩3万元标准控制。根据区县财力,市级财政实行差别补贴政策,闵行、宝山、浦东由市补贴10%,嘉定、松江、青浦由市补贴50%,南汇、奉贤由市补贴70%,金山由市补贴85%,崇明由市补贴95%。光明食品(集团)公司、市劳教局等单位由市补贴70%。

    各级农业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植保工作领导,根据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的发生发展趋势,及早制定应急防治预案,加强部门协调,落实防治资金和物资,组织统防队伍,开展统防统治。同时,在防治关键时期,组织农业行政、科技人员,深入村队和农户,督促、指导防治工作。

    要稳定基层植保人员,积极创造条件,组建不同形式植保专业防治队伍,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同时,按照市、区县植保部门的病虫测报信息与防治技术要求,组织农民和植保专业防治队伍,切实做好重大农作物突发性、流行性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把病虫危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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