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浦东新区南汇滨海东滩列入粮田基础设施建设范围的批复
产生日期:2009-08-24 06:57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浦东新区农委:
原南汇区农委上报的《关于拟将南汇滨海5万亩改造后的滩涂纳入上海市设施粮田建设范围的请示》(南农[2009]129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将南汇滨海5万亩改造后的滩涂纳入本市设施粮田建设范围。
请你们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162号令)、《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等三部门关于本市100万亩粮田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05]6号)有关规定,以及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等有关要求办理相关申报手续。
此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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