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上海市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产生日期:2013-06-09 06:40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各区县农委,上海渔港监督局(上海渔船检验局)、市渔政处:

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平安渔业建设,形成关心渔业安全、支持安全生产的良好社会氛围,结合本市实际,决定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全国渔业工作会议和上海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支渔惠渔强渔政策,一方面通过巡回宣传、港口执法检查、学习交流等方式方法,在强化渔业监管部门依法履职意识的同时,增强渔民安全生产意识,营造本市渔业安全宣传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通过安全生产工作督查,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政府领导、属地为主、分级监管、船主负责”的监管局面,营造人人关注渔业安全、人人重视渔业安全、人人参与渔业安全的良好氛围,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现代渔业建设和渔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活动主题

安全就是效益,平安就是幸福。

三、活动时间

2013年6月18日—7月18日

四、活动组织

本次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由市农委主办,各区县农委承办,上海渔港监督局(上海渔业船舶检验局)、上海市渔政监督管理处、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协办,并成立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渔业系统开展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邵林初

副组长:梁伟泉、周全、周德训,各区县农委分管领导

组 员:周建敏、黄卫平、郑滨、胡凯南、蒋栋华

五、活动内容

(一)巡回宣传。上海渔港监督局、上海市渔政监督管理处、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宣传材料,配合各区县渔港、渔船集中停泊点和渔村开展巡回宣传。

(二)渔业安全信息员培训。各相关区县确定辖区内海上(水上)安全信息员、联络员人员名单,并将名单报至上海渔港监督局,由上海渔港监督局会同市渔政处统一组织培训。

(三)各区县活动内容。各区县要围绕“渔业安全和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技能培训、安全警示教育、政策咨询、联合执法等方面开展活动,以下活动为必须开展内容。

1. 港口执法检查。结合辖区渔港(渔船集中停泊点)情况,按照伏休管理、护渔行动等要求,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检查等形式,各自组织开展渔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重点加强对值班制度落实、“防风、防火、防盗”措施、渔船船名标识及消防、救生、通信等安全设备配备等的执法检查。

2.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充分动员和利用乡镇一级的政府资源,并延伸宣传教育的触角至渔民家属群体,在重点渔港、码头和渔船签证站点、水产市场、修造船厂,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平台、互联网等大众传媒,采取挂图、板报、标语、宣传单、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开展贴近渔民、贴近生产、贴近生活、生动活泼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不断增强渔业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责任意识。

3. 渔业安全生产培训。利用“安全生产宣传月”和伏季休渔期,对渔船船东、船长及海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崇明县、浦东新区、金山区、奉贤区作为渔船船东船长和船员培训的重点区县,要制定培训计划,落实专项资金和培训场地,并与上海渔港监督局沟通协调,认真组织渔船船东、船长、船员参加培训;各内陆区县也要针对辖区渔民特点,根据需要组织内陆渔业船员安全培训。

(四)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市农委将组织督查组,按照农业部和本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根据强化企业、政府和基层“三个责任”的要求,对照和区县签订的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书,赴各地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日常督查工作。具体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月工作,把开展宣传活动作为落实全国渔业工作会议和上海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本市平安渔业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形成全市重视渔业生产安全工作,保障渔业安全生产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明确职责,精心组织。请各区县、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相应工作方案,落实相关人员,认真组织好、落实好宣传月的有关活动。通过各种方式,多角度、多层次地宣传渔业监管体系建设方面的成效、平安渔业建设的成效以及渔业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市民特别是渔民对本市平安渔业建设的信心。

(三)整合资源,确保宣传效果。各区县、各单位要合理利用资源,整合各方面力量,做好市、区县活动安排的相互衔接和互动,扩大本市平安渔业建设影响力和辐射效应,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取得成效,并将“安全生产月”工作总结于7月底前以书面形式报我委。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3年6月9日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