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沪浦渔测4号船更新建造的批复
产生日期:2013-03-13 08:10
来源:
上海市水产办公室
浦东新区农委:
你委《关于申请沪浦渔测4号船更新改造的请示》(浦农委[2012]18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因你委所属沪浦渔测4号船办理事项应为淘汰旧船建造新船,故根据该船实际情况,同意你区沪浦渔测4号船更新建造。请按照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海洋渔船拆解规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沪农委[2013]30号)要求,对沪浦渔测4号船进行拆解并进行全程监管。待该船拆解完毕后,应将有关《海洋捕捞渔船拆解确认表》、《渔业船舶拆解监督记录表》、《渔业船舶报废拆解、销毁或处理证明》以及该船相关证书证件的注销证明提交我办,经我办审核无误后方可按照相关规定向渔港监督及渔船检验部门申请办理制造新船手续。
此复。
上海市水产办公室
201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