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渔港渔船安全救助信息服务系统运行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崇明、浦东、奉贤、金山区(县)农委,上海渔港监督局(上海渔船检验局)、上海市渔政监督管理处:
为进一步加强对上海市渔港渔船安全救助信息服务系统的科学运行和规范管理,提高本市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和防灾减灾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上海市渔港渔船安全救助信息服务系统运行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渔港渔船安全救助信息服务系统运行和管理办法
上海市水产办公室
2013年1月14日
附件:
上海市渔港渔船安全救助信息服务系统运行和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市渔港渔船安全救助信息服务系统(下称“信息系统”)的科学运行和规范管理,提高本市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和防灾减灾能力,确保渔业生产安全、稳定、有序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职责分工
(一)市农委负责指导、推进全市信息系统管理工作。上海渔港监督局具体负责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二)各区县农委负责本辖区内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管理工作,并指定相关工作部门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三)各级渔政渔港监督、渔船检验机构负责加强对船用终端设备的日常监管。
二、工作内容
(一)船用终端设备管理
1、本市海洋和长江渔船应按照规定安装船用终端设备。船用终端设备包括AIS防碰撞终端设备、北斗卫星船用终端设备、RFID射频标签等设备。
2、渔船新建、变更、买卖、注销时,渔船所有者应向渔船注册地所在区县相关工作部门申请办理船用终端的入网、变更、注销手续,并提交《船用终端设备入网、变更、注销申请表》(附表1)及相关证明文件。
3、各区县负责本辖区渔船的船用终端设备入网、变更、注销手续的初审和日常统计。相关工作部门根据渔船所有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出具《船用终端设备入网、变更、注销申请表》的初审意见后报上海渔港监督局,并做好相应登记管理,于每季度前3个工作日内将本区县上季度《船用终端设备统计表》(附表2)汇总后报上海渔港监督局。
4、上海渔港监督局负责全市船用终端设备入网、变更、注销手续的审核和船用终端设备统计汇总。上海渔港监督局审核通过后核配相应的船用终端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MMSI)。并于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内将各区县《船用终端设备统计表》进行汇总。
5、各区县负责组织本辖区内渔船船用终端设备使用操作培训,上海渔港监督局负责加强对培训的指导,确定培训内容,协助区县落实培训机构、师资等,确保每艘渔船有1人能熟练操作船用终端设备。
6、各级渔船检验机构在渔船检验时,应确认船用终端设备能正常使用,并将船用终端设备型号及标识码正确填写在证书中;各级渔政渔港监督机构在执法时要把渔船船用终端设备安装及使用情况作为例行检查内容。
7、上海渔港监督局负责全市船用终端设备维修点督查工作,确保船用终端维修质量和维修效率。
(二)系统平台管理
1、短信发送:上海渔港监督局要做好台风等灾害气象预警信息和应急救助等其他信息的发送;区县相关工作部门要做好日常气象信息和应急救助等其他信息的发送。
2、信息资料管理:上海渔港监督局负责全市信息资料的管理,及时更新数据,确保信息资料的准确性。
3、报警处置:区县相关工作部门负责本辖区渔船报警信息的核实,做好接报警信息的台账登记工作,一般及以上事故的接报警信息应及时通知上海渔港监督局;上海渔港监督局对渔船船用终端报警信息进行核实后及时向区县及相关部门反馈核实情况,并做好接报警信息的台账登记工作。
4、平台维护升级:上海渔港监督局负责信息系统平台的日常维护及升级工作。
(三)其他内容
上海渔港监督局负责信息系统的中心机房、野外设备等的软硬件维护保养和操作人员培训,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上海渔港监督局开展工作。
1、负责组织全市信息系统操作人员培训工作,确保各级管理部门至少有2人能熟练操作系统平台,并能正确使用RFID手持式读头等应用终端设备。
2、做好视频监控、RFID固定式读头、AIS基站等野外设备的日常保养和投保工作,并确保传输线路的畅通。
3、负责搭建信息系统中心机房,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和数据备份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健全机制、加大投入,切实做好信息系统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渔业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应急救助、防灾减灾的作用。
2、上海渔港监督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区县相关部门确保8小时值班制度,视情况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确保值班工作人员及经费。
3、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船用终端设备检查工作和渔民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渔船配备相应船用终端设备且正常开机使用。
4、各区县要积极使用信息系统平台,审核平台内渔船资料信息,确保渔船资料信息准确性,发现问题及时报上海渔港监督局。
5、系统平台操作和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禁传递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信息内容,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信息系统的船舶动态信息、通信资料和个人隐私等系统信息。
6、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表1.船用终端设备入网、变更、注销申请表
附表2.区(县) 年第 季度船用终端设备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