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2年度农机监理条线先进个人的通知

产生日期:2013-01-05 02:07      来源: 上海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各区县农机安全监理所、农垦分所: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推动农机监理人员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为广大农民机手群众服务,现将评选2012年度农机监理条线先进个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个人基本要求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政治思想表现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农机安全政策法规,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二)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团结协作,关心集体。

(三)在农机监理条线工作3年以上,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关心农机安全监理事业的发展,注意研究探索监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工作中有解决实际问题的业绩,具有一定的开拓创新能力。

(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主动热忱、求真务实、任劳任怨,单位群众认可,起到表率作用,并受到农民机手的好评。

二、评选方法

先进个人由各单位推荐符合要求的本单位人员1名,全市共评选先进个人不超过5名。推荐总人数超过5名的,结合本人日常工作表现及在全市农机监理条线的影响力,由市监理所根据推荐情况,经综合评定后产生。

附:2012年度农机监理条线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一三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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