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上海市农机监理行风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产生日期:2012-03-09 02:27      来源: 上海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各区县农机安全监理所:

    为贯彻落实2012年中央1号文件“切实加强农机监理工作”的精神,进一步推进农机监理条线行风建设,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切实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现就2012年度农机监理条线行风建设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感

    行风建设是新形势下保证农机监理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提高农机监理队伍整体素质、塑造良好社会形象的迫切需要,是农机监理事业发展的生命线。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市农机监理行风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农机监理条线的行风建设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薄弱环节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各区县农机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抓好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行风建设作为农机监理机构的立身之本,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有机地融入到农机监理工作的全过程,真抓实干,标本兼治,务求农机监理队伍在整体素质、依法行政水平、文明服务质量上有进一步提升,以行风建设的优异成绩,开创我市农机监理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行风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行风建设主题,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改进和加强行业作风为核心,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牢固树立“敬业为农、优质服务、文明执法、廉洁高效”的行业新风,力争实现行风建设工作水平全面提升,为农机监理事业实现更大突破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通过构建以教育、制度、宣传、监督“四位一体”的行风建设工作体系,着力解决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工作中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农民群众提供满意的服务,不断提升农机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公信度。一是要深化思想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廉洁从政、职业道德和法纪教育,筑牢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的思想基础。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把行风建设在各项工作中寓于落实,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在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时,要注意考虑从维护农民群众利益出发,避免损害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实行有效监督。

    (三)基本原则: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行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依法行政,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农机监理条线行风建设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坚持边整边改,整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彻穿于行风建设工作的全过程。

    三、行风建设的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教育。针对当前部分区县农机监理机构有待理顺的特殊情况,各区县要在强化农机监理人员素质上下功夫,维护和提升农机监理队伍的整体形象。同时,加大行风建设正面宣传力度,要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手段,开展灵活多样、富有成效的宣传活动,向社会展示农机监理队伍的良好形象,增进社会各界对农机监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完善制度建设。农机监理条线行风建设活动开展以来,已制定和完善了多项制度,在实际工作中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要立足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群众的满意程度,以“更上一层楼”为动力,更加完善制度,更加提高制度执行力。要坚持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权。同时完善落实行风建设的约束机制、监督机制和惩防机制,防微杜渐,切实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三)注重源头管理。今年中央再次把“切实加强农机监理工作”写入了1号文件,对我们农机监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我们通过行风建设促进农机监理工作提供了内在动力。按照上级行风建设要和具体工作相结合的精神,各区县要把行风建设融入到具体业务工作之中,加强源头管理,落实工作责任,构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实基础。

    (四)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思想建设,不断深化农机监理人员社会责任感,以实际行动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认真落实农业部《关于开展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创优质服务标兵”为主题的实践活动;加强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程序、工作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等问题的纠处力度,进一步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五)创新监督机制。各区县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事前预防、事中检查、事后跟踪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发现问题,有效预防和纠正过错;加强对农机监理人员履行职责和工作效率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不依法办事、行政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同时,力争在已有监督机制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和创新,让农民群众满意和放心,更好地维护农机监理队伍的社会形象。

    四、行风建设的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要制定实施方案并由“一把手”亲自挂帅,成立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人员,精心组织实施,把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实行行风建设层级责任制,将行风建设责任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每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构建领导带头、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农机监理行风建设工作圆满完成。

    (二)查找突出问题。各区县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检查本单位行风建设上存在的问题和差距。通过查找问题,从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规范行政行为。要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加强内部监督,不断完善和规范工作运行机制和内部管理程序,确保各项工作符合法定程序,经得起时间的检验。要把行风建设纳入目标管理,融入具体工作,坚决杜绝行风建设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切实做到行风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实现有机融合、同步发展。

    (四)落实整改措施。农机安全生产是国家安全生产的重点领域之一,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农机监理部门在查找问题的同时要突出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及时有效地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征求意见态度诚恳、自查自纠全面深刻、整改措施及时到位。

    各区县农机安全监理所应在2012年11月底前将行风建设的总结材料报送我所,并做好考核评议的准备工作。


上海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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