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2010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产生日期:2010-04-27 07:15      来源: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各区县农机管理部门、市农机系统事业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2010年工作方案》的通知,为了进一步做好本市农机化教育培训工作,现将《上海市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2010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实施,完成各项任务。并于每季度末报培训工作进度,11月25日前报年度工作总结。

    附件:上海市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2010年工作方案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2010年4月27日     

上海市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2010年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机化管理、技术和作业服务三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按照全国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2010年工作方案,结合本市农机化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0年培训目标任务是:各级农机化管理、技术人员和作业服务人员至少参加一次管理业务知识、新农机技术和农机技能及其安全知识培训,全市共培训各类农机人员1.33万人次,其中:农机化管理与执法人员1300人次、农机化技术人员2000人次和农机化作业服务人员1万人次(其中培训新购机农民0.5万人次)。具体农机化教育培训任务见附表。

    二、工作内容

    (一)认真开展农机化管理与执法人员培训。培训对象为各级农机化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农机执法人员。培训内容重点是惠农政策、农机化法律法规、购机补贴管理办法、质量投诉与监管、信息与统计知识等。由各级农机管理或执法部门组织实施。

    (二)深入开展农机化技术人员培训。以农机科研、鉴定、推广、监理、教育培训人员以及合作社经理人及其技术骨干等为对象,加强新农机新技术培训。培训主要内容是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油菜生产机械化技术、蔬果保鲜与加工技术、农机化标准、农机具鉴定方法、农机检验以及事故处理办法等。由各级农机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三)广泛开展农机化服务人员培训。培训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新购买农机具的农民,内容侧重农机驾驶操作和维修保养技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技术、农机安全生产和经营服务知识等。由各级农机推广、培训机构、农机企业和农机服务组织等共同实施。

    三、培训方式

    各级农机部门要紧紧围绕农业生产的实际和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需求,积极创新培训形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充分利用扶持政策,创造培训机会,搞活培训形式。

    (一)举行专题研讨班和现场活动。结合农机化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通过举行专题研讨班和现场活动等形式开展农机化管理与执法人员培训。

    (二)举办技术培训班和现场演示会。结合农机化技术推广和项目实施,通过举办专题技术培训班或现场演示会等形式开展农机化技术人员培训。

    (三)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和技能演练比赛活动。结合农机化生产和新型农机应用,通过举办操作技能培训或技能比赛活动等形式开展农机化服务人员培训。

    (四)举行农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现场观摩。结合农机化生产和创建平安农机活动,通过组织农机手安全知识学习教育和观摩各种现场会等形式进行培训。

    四、工作要求

    各级农机化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认真实施,严格管理。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明确、方式内容清晰、措施落实有力、培训成效显著。具体落实“五个”结合:

    (一)与落实购机补贴政策相结合。加大对新购机农民的培训力度,采取先培训,后使用,确保新机手安全操作。

    (二)与农机化技术推广相结合。在实施农机推广项目中,要广泛开展技术培训,增加培训的深度和广度,提高技术水平。

    (三)与实施农民培训项目相结合。加强与农业科教有关部门协调,争取更多的支持,使农机手享受更多的培训补贴带来的实惠。

    (四)与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竞赛)相结合。加大农机高技能人才开发培养,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提高机手技能水平。

    (五)与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相结合。加大对农机手安全教育和新农机新技术的普及培训,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附表:上海市农机化教育培训计划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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