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产生日期:2010-03-29 03:13      来源: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各区(县)农机管理部门、光明集团产业部、上实公司:

    为全面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深入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机 [2010]11号)精神和“平安世博”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市办决定于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组织开展全市“三夏”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并在4月下旬组织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分片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以区县为单位进行自查、分片分组互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检查时间

    自查:4月1日~6月30日
    互查、重点查:4月19日~4月23日

    三、分组互查、重点检查安排

    第一组   浦东新区(组长单位)、青浦区 
    第二组   嘉定区(组长单位)、奉贤区、松江区
    第三组   闵行区(组长单位)、宝山区、金山区

    各区、县农机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执法检查召集人。分片检查的时间、路线等安排,请各组商定后由组长单位于4月16日前报市农机化办。市农机化办、市农机监理所将派员参加各检查组。

    市农机化办、市农机监理所派员重点检查崇明县及县域内农场、上实公司。

    四、检查重点

    1、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精神、《关于印发〈2010年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机 [2010]11号)和《关于开展“整治事故隐患,保障世博安全”专项活动的通知》(沪安监管一[2010]39号)情况。

    2、落实《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机春耕备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沪农机 [2010]5号)相关工作的情况。

    3、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年检率、上牌率、持证率、保险投保率等情况。严格把关农机具技术状态,防范事故隐患。

    4、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学习记录、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各类台帐建立和完善。

    5、农机仓库、农机油库、维修车间等场所的消防设施配备情况;用油、用电和机具存放等不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

    6、今年以来农机事故发生情况及贯彻落实“四不放过”情况。

    五、检查要求

    1、各单位选派检查人员不得少于3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参加。

    2、检查组至少检查每个区(县)3个镇的8个单位、农机户,其中一个镇须由检查组随机抽查。

    3、分片检查互查时间、路线等安排,由各组自行商定。

    4、各区县自查情况和分片分组检查情况分别于4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农机化办。

    5、市农机化办将择时组织检查活动的总结交流会议。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参加,确保此次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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