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终止上海振刚鹧鸪养殖专业合作社志刚珍禽养殖场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的批复
产生日期:2014-07-17 08:12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奉贤区农委、财政局:
你区《关于终止上海振刚鹧鸪养殖专业合作社志刚珍禽养殖场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的请示》(沪奉农委〔2014〕62号)收悉。根据《关于本市畜牧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变更、调整和终止等若干问题的意见》(沪农委〔2010〕149号),经研究,同意终止该项目,已拨付的财政资金由市级财政与你区财政统一结算。请你区今后在申报相关项目前要经过充分论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避免出现类似申报主体与实施主体不一致的情况。
特此批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4年7月17日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