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1年上海市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粪污处理系统生态还田(试点)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计划的通知
产生日期:2011-08-19 02:52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浦东新区、崇明县农委、财政局:
你区、县上报的2011年上海市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粪污处理系统生态还田(试点)项目申报书及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浦东新区实施项目2个,市财政计划总投资121.875万元;同意崇明县实施项目12个,市财政计划总投资578.125万元。现将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计划予以批复下达(详见附件)。
希望你区、县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009-2011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决定》(沪府发[2009]11号)和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完善本市畜牧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粪污处理系统开展生态还田试点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11]164号)的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各项工作,健全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尽快投入施工运行,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特此通知。
附件:1、2011年上海市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粪污处理系统生态还田(试点)项目建设计划汇总表
2、2011年上海市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粪污处理系统生态还田(试点)项目建设计划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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