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名单和阶段性工作总结的报告

产生日期:2010-09-08 08:32      来源: 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

农业部畜牧业司:

    为贯彻落实全国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意见》(农牧发[2010]6号)要求,我市积极开展了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经过公开申报条件、养殖场自愿申报,区县畜牧主管部门(光明食品集团)审核上报、专家现场评审,并经综合评议,最终确定我市“农业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单位13家,其中生猪养殖场5家、奶牛养殖场6家、蛋鸡养殖场2家,现将第一批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名单(见附件)上报你司,并将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我市成立了由市畜牧兽医办公室、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同志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的领导工作。同时,成立了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交通大学农业与生物学院和相关行业协会等单位的畜牧兽医专家组成技术专家组,具体负责指导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上海市2010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对示范创建工作的进行全面的安排与部署。技术专家组根据农业部制定的畜禽场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结合本市生产实际,对评分标准进行了修订。

    二、落实创建申报

    我市下发了《关于开展2010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沪牧医办[2010]27号),部署区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同时利用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标准化规模养殖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增强广大养殖户规范化建场的意识,加快推进标准化创建的步伐。各区县根据畜牧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建设情况,组织了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申报工作。养殖场根据验收评分标准要求自评自查后自愿申报,由区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初审后向市畜牧兽医办公室推荐,市畜牧兽医办公室审核材料后根据报农业部方案的数量、质量要求,确认了18家畜禽养殖场标准化示范创建单位(其中猪场9家,奶牛场7家,蛋鸡场2家),报农业部畜牧业司备案。同时,我市召开了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会议,对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做了动员,对创建单位进行了集中培训和技术指导。

    三、开展创建评审

    各示范创建单位根据创建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完善了设施设备、规范了管理措施、提升了人员素质。为做好示范创建现场评审工作,市畜牧兽医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2010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现场评审的通知》(沪牧医办[2010]42号),组织专家组对示范创建单位进行了现场验收评分和技术指导。在对18家创建单位进行现场验收的基础上,8月24日,我市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领导小组和专家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根据验收评分排名和农业部示范创建的指标进行了综合评议,最后确认5家猪场、6家奶牛场和2家蛋鸡场作为我市首批国家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8月31日—9月6日,市畜牧兽医办公室在上海市畜牧兽医网和东方城乡报等相关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农业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单位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有关投诉和举报。

    四、扩大示范效应

    在整个示范创建活动中,示范创建单位针对创建内容,不断提升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和粪污无害化水平,形成“赶、学、比、超”的良好创建风气,有效促进畜禽场生产管理水平和标准化程度的提高。相关责任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畜禽场的的饲料、兽药、添加剂使用情况,畜禽的生产、销售情况加强有效监管,强化了场内规范饲养意识。市、区县两级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示范活动,如示范创建场辅导、现场示范活动和技术培训交流等等,将示范创建场作为展示标准化生产的窗口,将示范创建活动作为提升畜牧场标准化水平的契机,以点带面促辐射,有效配合了我市畜牧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建设的开展,带动了全市畜禽规模养殖标准化发展,有助于提升我市畜牧业整体生产力水平。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争取年内评出一批市级标准化示范场。二是按照畜牧业司《关于深入推进全国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制作标牌,待农业部正式批准后,召开专题会议颁发示范场标牌。三是在我市相关媒体上宣传和介绍第一批示范场创建事宜。

    附件:第一批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名单
                   

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八日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