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印发〈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的通知》的通知

产生日期:2009-04-20 07:57      来源: 综合科

各区、县畜牧兽医办、市奶业行业协会、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牛奶集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农业部组织制定了《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现将《农业部关于印发〈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县畜牧部门督促奶牛养殖场的挤奶厅及其设施设备按照《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的要求执行,光明(食品)集团产业部、市牛奶集团督促有关生鲜乳收购企业遵照执行。

    附件: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


上海市畜牧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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