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本市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产生日期:2012-09-19 06:47      来源: 农委党委办
各区县动物疫(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贯彻落实9月14日全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市农委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本市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把握防控形势,充分认识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当前,国内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从国外情况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持续不断,野禽感染现象和人感染病例不断增加,口蹄疫疫情依然严重,非洲猪瘟持续蔓延,小反刍兽疫、新城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在部分国家呈暴发状态,境外疫情危险持续存在。从国内情况看,高致病性禽流感和O型口蹄疫病毒污染面继续扩大,西北地区连续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疫情损失多年少见,辽宁炭疽疫情直接传播扩散到11个省份,影响范围不可低估,布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在部分地区有所反弹,国内疫情不确定因素增加。从本市情况看,不规范养殖行为依然存在,防疫条件改善压力不小,加之中秋、国庆双节临近,活畜禽调运增加导致疫病传播风险加大,同时随着秋冬季节到来,候鸟迁徙传播疫情风险亦不容忽视,我市防控任务依然艰巨。各区县要科学把握当前防控形势,始终保持清醒认识,做到思想上不麻痹、工作上不松懈、措施上不减弱,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再接再厉、全力以赴,扎实推进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全面完成全年防控目标和任务,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二、强化关键防控措施落实,扎实推进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1、强化秋季集中免疫工作。免疫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核心工作,直接决定防控工作成败。根据全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今年我市秋季集中免疫于9月14日全面启动,力争10月20日前完成。各区县要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要求,认真落实免疫责任,切实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构筑有效免疫屏障。一是要加强疫苗供应管理。进一步加大疫苗监管力度,切实做好疫苗运输和保存管理,保证疫苗质量,确保集中免疫所需疫苗及时有效供应。二是要加强免疫技术指导。加强对防疫人员免疫操作培训指导,确保免疫规范、消毒到位,防止因免疫人为传播疫病。三是要加强调查摸底。免疫前全面摸清畜禽饲养情况和应免情况,防止漏免和出现免疫死角。四是要加强免疫档案管理。按照全市统一免疫记录格式,规范填写各类免疫信息。做到乡镇兽医站免疫档案和防疫员免疫记录相对应,免疫记录与畜禽标识相符。五是要加强免疫信息报告。从9月14日开始,每周要向我中心报告免疫进展情况。同时,及时要反馈免疫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2、强化疫情监测报告。疫情监测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有效手段,关系防控工作质量。各区县要按监测方案要求,扎实做好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一是要加强免疫效果监测。免疫工作结束后,及时组织开展免疫效果评估,对免疫不合格畜禽及时进行补免,确保免疫效果。二是要加强病原学监测。在做好免疫抗体监测基础上,积极开展病原学监测工作,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处置,防止疫情扩散和传播。三是要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测。重点强化种禽场、交易市场、屠宰场、养殖密集区、野鸟栖息地监测,强化禽流感、口蹄疫等优先防治病种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强化种畜场垂直传播性疫病监测净化。四是要强化市境地区监测。各市境区县要切实抓好市境地区疫病防控工作,加强联防联控,进一步健全完善多部门防控协作机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防控合力,严防疫情传入。

  3、强化应急准备。要进一步完善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强化保障措施,规范应急程序,加强应急预备队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切实做到“平战结合、常抓不懈、有备无患”。节日期间和重要活动期间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确保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能及时有效应对。

  4、强化人畜共患病和常见多发病防控。要在切实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防控力度,统筹做好狂犬病、布病、结核病、炭疽等重点人畜共患病和仔猪流行性腹泻等畜禽常见多发病的防控。及时制定下发相关疫病的防控指导意见,加大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养殖场户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增强养殖者自主防疫意识,提高养殖场生物安全水平,努力减少疫病损失。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障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1、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各区县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农业部和本市秋防会议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落实防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按照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的要求,确保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岗、责任到人。

  2、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秋防期间,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一线,积极开展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在10月30日前将督查情况报送至我中心郊区动物防疫科。秋防结束后,我中心也将组织对各区县进行全面检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一二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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