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在本市指定铁路车站(专用线)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告》的通知
产生日期:2008-04-23 03:04
来源:
上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各有关省(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新疆兵团畜牧兽医总站:
为加强上海地区经铁路运输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动物防疫法》、《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上海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铁路鲜活货物运输规则》等规定,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铁路局制定了《关于在本市指定铁路车站(专用线)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告》。现将《通告》转发给你们,请予配合、支持,并加强宣传。自5月1日起,凡本市非指定铁路车站(专用线)不再办理动物和动物产品运输业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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