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学习宣传新修订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农委畜牧兽医办公室: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201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准确理解、深刻把握和全面贯彻新修订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确保法律的顺利实施,切实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我办制订了《上海市学习宣传新修订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
新修订的《条例》是一部规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审定与登记、产品进出口、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和监督执法等管理活动的重要法律。对科学、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必将发挥重要作用。各区县要切实增强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保障其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二、深刻领会,切实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
认真学习、全面掌握、深刻理解《条例》是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前提。《条例》从监管需求出发,重点修改、补充和完善了地方人民政府的监管职责、饲料管理责任机制,生产经营环节的质量安全控制制度,自行配制饲料使用规范,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制度,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信用制度,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等主要内容。各区县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生产经营环节的质量安全控制制度,自行配制饲料使用规范,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制度,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信用制度,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等新内容的本质和内涵,在工作中实践,在实践中掌握,切实做到“真学、真懂、真用”。
三、突出重点,认真开展《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
一是畜牧兽医系统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带头讲、带头用,尽快发挥《条例》的作用,规范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切实提高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管工作水平。二是兽药饲料监督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提高执法能力,切实维护法律和人民群众利益。三是强化对管理相对人的宣传教育,让从事饲料生产、经营、使用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知法、懂法、守法,不断提高守法经营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强化宣传,努力扩大《条例》的社会影响
各区县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宣传贯彻实施方案,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杂志、报纸、网络等媒体,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基本内容,使《条例》宣传家喻户晓、不留死角,使广大干部群众对《条例》有一个全面、准确的理解,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学习、遵守《条例》的氛围,增强依法治饲能力,切实把《条例》落到实处。
五、加强领导,确保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工作取得实效
各区县分管领导以及各相关部门、单位的一把手要亲自抓,落实宣贯责任,加强对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努力形成畜牧兽医系统精通,各区县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干部熟悉,管理相对人了解的良好局面,以新《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全面加强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管工作,提升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饲料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学习宣传新修订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实施方案》
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上海市学习宣传新修订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广泛深入开展新修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饲料生产经营者、畜禽养殖户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努力提高全社会对饲料质量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保障畜牧业生产稳定和饲料业健康发展,为新修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饲料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1)通过广泛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使各级畜牧兽医部门深刻领会《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精神实质,准确把握《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基本内容,为新法实施后饲料监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准备。
(2)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饲料质量安全重要性的认知水平,使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所提高,对饲料行业管理的基本制度深入了解。
(3)通过广泛开展培训活动,使饲料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管理相对人的饲料法规知识更加丰富,自觉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为各项监管措施的落实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具体方案
按照“加强领导、统一组织、分级开展、上下联动、形式多样”的原则,分三个阶段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一是准备部署阶段(2011年12月~2012年3月)。下发《关于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通知》,将农业部及本市学习宣传贯彻的有关精神向各区县进行传达和部署;召开一次全市范围的动员会,对市及各区县《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进行组织动员;征订、编印和发放一批学习宣传材料,为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提供物质保障;通过《东方城乡报》、《上海畜牧兽医信息网》等渠道向社会宣传《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二是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3月~2012年4月)。全市组织一次《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培训班,拟邀请熟悉饲料法律方面的专家或领导授课,对市及各区县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市兽药饲料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饲料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畜禽饲养场等管理相对人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培训学习活动;各区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宣传单、标语、黑板报、横幅等形式,运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宣传,通过举办培训班、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全方位展开学习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不留死角。
三是总结检查阶段(2012年4月—2012年5月)。学习宣传活动结束后,通过网络、报纸等方式,组织开展一次《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知识竞赛活动;及时总结宣传《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有关情况,并及时上报畜牧业司,为新修订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做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