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本市区县兽医实验室专项检查暨农业部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监督检查的通知
为科学评价各区县兽医实验室的管理水平和检测能力,进一步加强兽医实验室的标准化建设、科学化管理、规范化运行和安全化操作,切实发挥兽医实验室在本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产地“瘦肉精”检测中的作用,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2012年区县兽医实验室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我中心定于11月20日-24日组织开展上海市2012年度区县兽医实验室专项检查暨农业部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监督检查工作。
一、检查对象
上海9个区县兽医系统实验室
二、检查形式
本次检查工作由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采取区县之间交叉检查形式,每个区县兽医实验室抽调实验室考核专家1人(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专家请事先告知),组成3个检查组。检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组检查3个区县,市疫控安排联络员负责3个检查组的联络协调工作。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检查。
三、评比方式
根据《上海市2012年区县兽医实验室考核评分表》,由检查组对被检查区县进行逐一打分,根据打分结果进行评比。
四、检查安排
11月20日下午1:30检查组全体人员在市动物疫控中心召开实验室专项检查启动会,会议结束后各检查组赴被检查区县开始检查,每天检查1个区县,24日上午9:30检查组全体人员在市动物疫控中心召开实验室专项检查总结会。
请各区县按要求做好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填写《各区县参加实验室检查人员回执》,于11月12日前报市动物疫控诊断中心(传真:32160881)。
特此通知。
附件:参加实验室专项检查人员回执
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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