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6年度上海市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

产生日期:2006-02-13 02:30      来源: 上海市兽医药政管理办公室

各区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市兽药饲料监督管理所、市兽药饲料监察所:

    为加强兽药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兽药打假治劣工作力度,保证兽药产品质量提高,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农办医[2006]1号"关于下达2006年全国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办制订了2006年度上海市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见附件1),现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年度上海市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总数为300批。其中,农业部下达本市的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任务150批;本市下达的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任务150批,重点抽检品种见附件2。

    二、本年度抽检重点范围:

    (一)取得《兽药GMP证书》企业的产品,抽检数量应占抽检总数的30%以上。
    (二)列入中国兽药信息网《兽药GMP改造企业名单》企业的产品。
    (三)列入2005年重点监控企业的产品。
    (四)2005年度抽检结果不合格的产品。
    (五)重点抽检品种抽检数量应占抽检总数的30%以上。
    (六)水产、蚕、蜜蜂用兽药产品,抽检数量应占抽检总数的5%以上。

    三、市兽药饲料监督管理所,负责兽药生产单位和市属兽药经营单位的兽药抽样工作,并指导各区(县)的抽样工作;各区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兽药经营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兽药抽样工作。

    四、为提高兽药监督检验效能,本年度抽检工作原则是:

    (一)被抽检产品标签标识的生产日期距抽检时间不超过12个月。
    (二)在经营、使用环节抽检的外埠产品,市兽药饲料监察所应在实施检测前,向产品标签标称企业所在地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或农业部核实该产品的企业名称、批准文号等信息。必要时,可向生产企业核实相关信息。
    (四)必要时,市兽药饲料监察所可向企业所在地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索要兽药质量标准。按农业部有关规定,企业所在地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自得到索要标准信息,在20个工作日内应提供标准。
    (五)列入《禁用兽药清单》、《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的产品不再组织抽检,该类产品按已发布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2005年及本年度农业部发布的兽药质量通报中同一批号的假劣产品不再对其实施抽检,凡在市场上发现该类产品,一律按假劣兽药进行查处。对市场上无兽药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法定兽药地方质量标准的产品和过期失效产品,以及经核实属于假冒的产品,应依法按假劣兽药进行查处,不再实施抽样检测。

    五、各抽样单位应按季度组织抽样,并将所抽样品及时送至市兽药饲料监察所。具体送样时间:第一季度为2月底以前,以后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市兽药饲料监察所应于每个季度末5个工作日内,将抽检结果(水产、蜜蜂用兽药需标注)分别上报农业部、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和我办。

    六、依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本年度抽检计划所需工作经费分别由农业部和我办财政预算划拨。

    七、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工作,将监督抽检与打击制售假劣兽药、治理整顿兽药市场秩序工作结合起来,对省外企业的假劣兽药有关信息,应及时通报企业所在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由其依法严肃处理。对发现的大案要案,要会同有关部门追根溯源,依法惩治违法活动,净化兽药市场。

    附件:1、2006年度上海市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
         2、2006年度兽药质量监督重点抽检品种


上海市兽医药政管理办公室
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1:2006年度上海市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

抽样单位

抽样分布及批数

市兽药饲料监督管理所 兽药生产单位50批、兽药经营单位40批(其中渔药5批)
闵行区农委(畜牧办) 兽药经营单位15批、兽药使用单位5批
嘉定区农委(畜牧办)  兽药经营单位15批、兽药使用单位5批
浦东新区经贸局(农业处) 兽药经营单位10批、兽药使用单位5批
青浦区农委(畜牧办) 兽药经营单位25批、兽药使用单位5批(其中渔药10批)
崇明县农委 兽药经营单位15批、兽药使用单位5批(其中渔药5批)
金山区农委(畜牧办) 兽药经营单位12批、兽药使用单位8批
松江区农委(畜牧办) 兽药经营单位15批、兽药使用单位5批
奉贤区农委(畜牧办) 兽药经营单位20批、兽药使用单位10批(其中渔药10批)
宝山区农委(畜牧办) 兽药经营单位3批、兽药使用单位5批
南汇区农委(畜牧办) 兽药经营单位15批、兽药使用单位12批
总    计 300批


附件2:2006年度上海市兽药质量监督重点抽检品种

    一、农业部确定的兽药质量监督重点抽检品种:

    安痛定注射液、复方氨基比林注射液、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注射用青霉素钾、注射用青霉素钠、注射用硫酸链霉素、安乃近注射液、磺胺嘧啶钠注射液、氧氟沙星注射液、乙酰甲喹注射液、硫酸卡那霉素注射液、甲磺酸培氟沙星注射液、维生素C注射液、氧氟沙星可溶性粉、乙酰甲喹可溶性粉、阿莫西林可溶性粉、乙酰甲喹粉、盐酸环丙沙星可溶性粉、硫氰酸红霉素可溶性粉、硫酸新霉素可溶性粉、地克珠利预混剂、土霉素片等。

    二、 本市确定的兽药质量监督重点抽检品种和企业:

    1、进口兽药、外省市兽药。

    2、氟苯尼考粉、复方盐酸环丙沙星注射液、柴胡注射液、558消炎退热灵注射液、长效土霉素注射液、强力霉素-磺胺间甲氧嘧啶钠混悬液、复方磺胺嘧啶钠注射液、盐酸林可霉素注射液、金霉素预混剂、乳酸钙预混剂、聚维酮碘溶液、复方甲砜霉素可溶性粉、复方黄芪多糖注射液、盐酸多西环素可溶性粉、复方磺胺氯吡嗪钠粉、复方阿莫西林粉、盐酸克林霉素-乳酸环丙沙星注射液、二溴海因消毒剂、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复方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乳酸环丙沙星注射液、二硫氰基甲烷溶液、虾用盐酸环丙沙星预混剂、水产用聚维酮碘溶液、复方双氯芬钠注射液、水产用阿维菌溶液等。

    3、2005年度本市抽检不合格的企业(见下表):

2005年度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名单

四川省遂宁市现代畜牧饲料有限公司 山西省芮城县红宝兽药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大西南动物药品厂 山西奥信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山东省成武县畜宝第二兽药厂 北京中农大动物保健品集团湘潭兽药厂
山东信得药业有限公司 河南正好兽药有限公司
山东省泰安市山农大药业有限公司 黑龙江北安市飞龙动物药厂
湖南省动物药厂 江苏泰州市春达动物药业饲料有限公司
湖南威远鸿安动物药品厂 江苏省南通市第二兽药厂有限公司
湖南长沙施比龙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盐城市华龙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浙江省安吉丰牧兽药有限公司 江苏南京福润德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浙江新昌国邦兽药厂 江苏欧克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浙江福原兽药有限公司 徐州龙信动物药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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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动物药厂 河北省保定市冀中兽药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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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华牧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武汉市科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临川神龙兽药厂 西安汉堡生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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