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金山区建设2007年菜田设施项目的批复
产生日期:2007-06-26 08:19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金山区人民政府:
你区报送《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2007年设施蔬菜生产基地的请示》(金府发[2007]71号)收悉,经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评审后,原则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地点
2007年菜田设施建设面积2745亩,其中保护地设施建设面积2275亩,建设地点分别为廊下镇南塘村300亩、南陆村300亩,吕巷镇荡田村310亩、太平村320亩,朱泾镇五龙村310亩,枫泾镇中洪村410亩,亭林镇浩光村325亩;露地设施建设面积470亩,建设地点分别为朱泾镇待泾村170亩,亭林镇亭东村300亩。
二、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为金山区农业委员会。
三、项目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9336.934万元,其中基础设施3281.095万元,保护地设施5391.67万元,附属设施及其他664.169万元(具体详见附表)。
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补贴7468万元,区配套1868.934万元。市财政补贴资金以市验收报告结算数为准。
四、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于2007年6月启动建设,2008年6月建成。
请你区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市水务局《关于本市菜田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06]128号)的精神,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配套资金,坚持项目程序化管理,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确保建设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此复。
附件:1、金山区2007年菜田设施建设规模及预算明细
2、金山区2007年保护地设施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
3、金山区2007年露地设施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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