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浦东新区建设2007年菜田设施项目的批复
浦东新区农业委员会:
你委报送《关于浦东新区申请新建2825.8亩保护地和1174亩露地菜地设施建设项目及资金预算的请示》(浦农[2007]16号)收悉,经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评审后,原则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地点
2007年菜田设施建设面积3999.8亩,其中保护地设施建设面积2825.8亩,建设地点分别为张江镇环东村300亩,曹路镇永和等村925.8亩,合庆镇东风等村740亩、蔡路等村200亩、勤益等村160亩,川沙新镇新营村267亩、棋杆村233亩;露地设施建设面积1174亩,建设地点分别为曹路镇群乐等村808亩,川沙新镇棋杆村366亩。
二、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为浦东新区农业委员会。
三、项目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11890.2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4713.76万元,管棚设施6257.51万元,附属设施及其他918.94万元(具体详见附表)。
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补贴4756.08万元,区配套7134.13万元。市财政补贴资金以市验收报告结算数为准。
四、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于2007年7月启动建设,2008年7月建成。
请你委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市水务局《关于本市菜田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06]128号)的精神,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配套资金,坚持项目程序化管理,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确保建设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此复。
附件:1、浦东新区2007年菜田设施建设规模及预算明细
2、浦东新区2007年保护地设施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
3、浦东新区2007年露地设施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00七年七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