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度菜田设施建设项目部分保护地设施建设计划取消的请示》(光明食品产业 [2010]120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公司不再实施2009年度菜田设施建设项目中长江农场150亩保护地设施菜田建设项目,涉及建设资金607.5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资金360万元。
此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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