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金山区建设2010年度菜田设施项目的批复

产生日期:2010-08-17 06:06      来源: 金山区农业委员会

金山区人民政府:

    你区的《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2010年设施蔬菜生产基地的请示》(金府发[2010]133号)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原则同意你区建设2010年度菜田设施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地点

    2010年菜田设施建设面积4950亩,全部为露地设施。建设地点分别为朱泾镇新泾村1800亩,漕泾镇金光村400亩、护塘村350亩,亭林镇亭东村540亩,吕巷镇太平村150亩、蔷薇村500亩,山阳镇华新村330亩,廊下镇(农业园区)光明村400亩、景阳村480亩。

    二、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为金山区农业委员会。

    三、项目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2477.47万元,其中基础设施1783.05万元, 附属设施及其他694.42万元(详见附表)。

    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补贴1980万元,区配套497.47万元。市财政补贴资金以市验收报告结算数为准。

    四、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于2010年8月启动建设,2011年8月建成。

    请你区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关于本市菜田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06]128号)的精神,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配套资金,坚持项目程序化管理,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确保建设工程保质、保量完成。

    此复。

    附件:
    1、金山区2010年菜田设施项目建设规模及预算明细
    2、金山区2010年露地设施项目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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