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金山区建设2012年度设施菜田项目的批复
你区报送的《关于建设金山区2012年度设施菜田项目(农业设施)的请示》(金农委字[2012]234号)收悉。经评审,原则同意金山区建设2012年度设施菜田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地点
2012年菜田设施建设面积1100亩,建设地点分别为:山阳镇华新村210亩,亭林镇油车村240亩,廊下镇光明村250亩,朱泾镇五龙村280亩,朱泾镇新泾村120亩。
二、实施主体和经营主体
实施主体:金山区农业委员会、金山区财政局。
经营主体:山阳镇华新村210亩基地为上海凝露果蔬专业合作社,亭林镇油车村240亩基地为上海油车蔬果种植专业合作社,廊下镇光明村250亩基地为浩丰(上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朱泾镇五龙村280亩基地为上海爱龙果蔬专业合作社,朱泾镇新泾村120亩基地为上海明缘果蔬专业合作社。
三、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3583.61万元,其中管棚设施2029.12 万元、附属设施922.80万元、绿色防控设施148.40万元、农残检测设施12.50万元、废弃物处理设施145.00万元、管理费325.78万元(详见附表)。
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补贴2866.89万元,区配套716.72万元。市财政补贴资金以市验收报告结算数为准。
四、实施期限
项目于2012年12月启动建设,2014年6月建成。
五、工作要求
1、按照因地制宜、提升功能的原则,积极开展项目建设。通过高标准管棚设施建设提高抗灾能力;通过仓库、场地、净菜棚等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蔬菜生产条件,提升蔬菜生产标准化、集约化、产业化水平;通过水肥一体化设施建设,切实提高灌溉能力和肥料有效使用率;通过农残检测设施建设提高上市蔬菜质量安全水平;通过绿色防控设施建设切实减少农药施用量;通过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为建成基地创建标准园,实现“五化”即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2、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关于本市设施菜田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12]73号)的精神,组建设施菜田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管理职责,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区级财政报账制、工程审价和财务审计制等制度,落实配套资金,坚持项目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计划批复内容按时推进,保质、保量地完成。
特此批复。
附件:金山区2012年度设施菜田项目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