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4年度地产绿叶菜上市量考核奖励资金的通知

产生日期:2015-04-28 03:00      来源: 漕泾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

各区、县农委、财政局,市相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市确保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沪府办〔2013〕64号)等精神,各区县及相关单位采取积极措施,认真做好蔬菜生产和市场保障供应工作。经市农委核实,2014年市郊实际完成绿叶菜上市量158.8万吨,各区县均完成145万吨绿叶菜上市量的分解考核目标。现将上海市地产绿叶菜上市量考核奖励资金下达到各区县及相关单位(实际完成和资金分解情况详见附表),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金使用范围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制订的<上海市市级主副食品价格稳定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4〕55号)文件,绿叶菜上市量考核奖励资金可用于以下方面:

(一)蔬菜生产补贴。地产蔬菜受自然灾害影响严重、供应紧张或价格异常波动,为及时恢复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采取应急措施所需安排的临时性或一次性补贴。

(二)蔬菜产能提升。保障本市蔬菜特别是绿叶菜供应存储设施运行维护以及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等产业能级提升所需的支出。

(三)蔬菜产销对接。鼓励蔬菜专业合作社实行净菜上市、开展“农超对接”、“农标对接”、“农社对接”,冷链物流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所需的补贴。

(四)蔬菜质量安全。用于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和强化蔬菜质量安全监管。

二、管理要求

(一)聚焦重点领域。各区县及相关单位要聚焦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安排不低于50%的奖励资金专项用于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全面推进以“三诱一网”为主,以生物农药应用、土壤处理、水肥一体化调控技术等农业综合措施为辅的各项绿色防控手段的应用。同时加大对蔬菜生产机械化等方面的扶持力度,确保资金发挥应有的作用,达到预期目标。

(二)强化预算编制。科学合理编制资金使用年度预算,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资金使用时间节点,认真落实并推进项目建设,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使用管理。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资金使用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程序,并建立健全项目实施和专项资金使用的绩效考核机制,加强资金使用专账核算,严禁专项资金挪作他用。年度资金使用情况须报市农委和市财政局备案。

附件:2014年度绿叶菜考核奖励资金分配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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