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开展“三农”政策评估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郊区工作会议精神,建立“三农”政策评估长效工作机制,促进郊区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现对郊区工作会议后出台的推进郊区工作的各项政策执行落实情况,提出评估工作意见如下:
一、评估目的
1、促进政策落实,发挥政策效应。通过政策评估,落实推进郊区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发挥政策资源的最大效能。
2、加强监督服务,提高行政能力。通过政策评估,加强对政策执行主体的监督和服务,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
3、把握发展趋势,充实完善政策。通过政策评估,及时总结在制定、出台、执行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科学性、有效性、操作性。
二、评估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体现公正性的原则。对政策执行情况、政策的功能和作用、实际取得的效果要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对难以落实或未能取得预期效果的,要求真务实,寻找原因。
2、坚持条块结合、区县为主,体现协调性的原则。要加强市有关职能部门与区县的沟通和协调,市与区县之间、相关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高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坚持注重实效,体现操作性的原则。评估主体职责要明确,评估指标要科学合理,评估方法要切实可行,充分发挥评估的服务、咨询和监督作用。
三、评估方法
评估采用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相结合,问卷调查与调查访谈相结合,区县自评、委办局跟踪测评与市评估工作小组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法。
1、评估范围
重点评估由市政府和有关委办局出台的关于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政策,具体评估范围由市“三农”政策评估工作小组按年度确定并予以通知。
2、评估内容
政策的功能和作用。由方向性、可行性、操作性、完整性等四个指标来反映,方向性指政策是否符合经济社会的发展方向;可行性指是否具备执行政策所需的条件;操作性指是否具有详细的执行方案;完整性指政策设计的内容是否完善全面。上述指标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测评。
政策的执行情况。由赞成率、执行率、知晓率、配套率等四个指标来反映。赞成率指政策执行对象对政策所持的态度;执行率指政策的落实情况;知晓率指政策执行对象对政策有关内容的知晓程度;配套率指区县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政策的细化配套情况。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测评。
政策执行效果。由受益面、满意率、贡献率等有关指标来反映。受益面指政策执行对象的受益覆盖程度;满意率指政策执行对象的满意程度;贡献率指政策对郊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程度。主要采用定量方法测评。
3、评估程序
由评估工作小组下发年度评估通知;各区县和市有关委办局按通知要求分别开展自评和跟踪测评,并按照时间节点上报评估报告;市评估工作小组汇总区县和委办局评估报告,形成综合评估报告报送市政府有关领导。
四、组织领导
1、组织机构
市成立“三农”政策评估工作小组,由市农委、市计委、市统计局等有关部门领导组成,各区县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职能部门和专门人员负责评估。
2、职责分工
各区县按照市“三农”政策评估工作小组确定的要求,重点评估政策执行落实情况、细化配套情况、实际取得效果、存在问题,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各有关委办局对本部门或由本部门牵头制定下发的政策进行跟踪测评,重点评估政策总体执行情况,政策的适应性、有效性、完善性。
市“三农”政策评估工作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并可聘请有关专家参加,确定年度政策评估的范围和要求;指导和协调各委办局和区县开展评估工作;根据需要开展抽样测评;进行政策评估综合分析。
3、时间节点
2003年“三农”政策评估工作从8月中旬开始,到2004年1月中旬基本完成。区县自评估报告于1月20日前送市农委。
附件:2003年度“三农”政策评估工作的文件目录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上海市统计局
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2003年度“三农”政策评估工作文件目录
1、《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国务院全面推进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3]36号)
2、《关于确保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意见办法》(沪府办[2002]40号)
3、《关于完善上海农业保险补贴政策的通知》(沪农委[2002]55号)
4、《关于加强农村非农就业和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劳保就发[2002]26号)
5、《关于郊区村级主要干部报酬问题的政策意见》沪农委[2002]46号
6、《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试点园区改善投资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02]72号)
7、《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改善上海投资环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02]73号)
8、《关于加快本市农业科技化进程的若干意见》(沪府办[2002]42号)
9、《上海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沪府办[2002]41号)
10、《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计委等三部门关于促进本市林业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2002]87号)
11、《关于促进经济林建设的扶持办法》(沪农林[2002]138号)
12、《关于鼓励本市村民宅基地让出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施细则》(沪府办[2003]16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郊区教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02]49号)
14、《关于巩固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充意见》(沪府[2002]94号)
15、《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的意见》(沪府办[2002]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