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反馈

咨询日期:2020-08-10
  • 咨询问题

    近期接到上海市交通委及生态环境局通知,需要我公司办理环保手续,出具环评报告。但我司外港码头“崇明张网港码头”处在长江刀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在生态红线内,生态环境局表示需要先去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获得一个我们码头在红线区域内可以办理环保手续的论证批复,他们才能批,所以我司和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了,对方表示,需要我和上海市农业农村委联系,将相关资料递交给上海市农业农村委,由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再发函给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来办理,所以想请问一下我们需要提交什么资料,提交给什么部门?

    专家解答

    请可以致电上海市农业农村委渔业管理处咨询,联系电话:23113041;23113023。

答复单位:上海12316三农服务热线 答复日期:2020-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