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产生日期:2026-01-08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等规定和要求,市农业农村委积极推进各项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落地,现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工作成效

  (一)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培训

  我委紧扣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主线,深化思想认识,夯实理论根基,指导“三农”法治实践。年初,系统各理论学习中心组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年度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委党组召开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会,邀请复旦大学刘志刚教授围绕“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作专题报告。全年所有农业执法综合培训班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讲座作为“首课”。

  (二)完善“三农”法规体系,夯实法治保障基础

  一是推进重点立法项目。在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的指导下,我委会同市司法局广泛听取意见,开展集体经济组织地方立法研究论证工作,为后续制定法规打下坚实基础。积极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地方立法预备项目,对发展目标、堵点难点等做了深入研究。

  二是开展法规规章常态化评估清理。对10部地方性法规、8部市政府规章开展评估清理,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情形。根据评估清理结论,推动废止《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

  (三)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成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项目1件、委内重大行政决策项目2件,全部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决策等法定程序。在制定加快发展本市农业社会化服务若干措施过程中,邀请经营主体代表列席主任办公会参与决策,提升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按规定时限和标准完成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并按要求履行公平竞争审查、“两评估”等程序。对45件存量文件开展年度例行评估清理,推动2件文件废止、2件文件修改。

  三是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积极参与重大政策制定、复议诉讼应对、疑难案件处置、重大合同审核等工作,有效化解法律风险。妥善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积极推动从源头化解行政争议。

  (四)加强政务服务供给,优化“三农”营商环境

  一是深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动态调整权责清单,调整后本市农业农村部门权责事项共236项。规范管理行政备案事项,编制农业农村领域16项备案事项的办事指南,部分事项接入“一网通办”。复制推广宠物医院、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一业一证”改革经验,推动综合许可全流程网上办理,优化整合不同部门系统,建立事项动态维护机制。

  二是优化惠企政策全流程服务。畜牧兽医处从畜禽养殖场备案的主体、备案的条件和程序、未备案的法律后果等三方面向公众解读《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完成“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有效期满注册”事项的免申即享工作,企业在证书有效期满前6个月可登录“一网通办”进行注册,直接换发证书。

  三是强化跨部门综合监管。全面落实跨部门综合监管“五个一”改革举措,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动物诊疗机构”3个牵头事项以及“文明养犬”等8个配合事项,实现“综合查一次”。

  (五)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护航“三农”中心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制定我市首个综合性行政执法裁量规范性文件《上海市农业农村行政执法裁量规则》,在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裁量行为。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终期评估和行政执法效能评估。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函“两书同达”。开展长三角“三省一市”跨省案卷互评工作。

  二是落实优化涉企行政检查要求。全面应用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农业农村领域检查事项(情形)、检查对象“应入(库)尽入”,凭“检查码”开展行政检查。在动物诊疗以及兽药经营方面启动构建评级模型和指标体系,推动重点领域搭建“风险+信用”综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三是保持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检查种子生产经营主体、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抽检各类农资产品,指导电商平台发布合法合规经营公告,责成下架不合规农资产品。开展地产农产品药物残留监督抽查。依托上海市长江禁捕智能管控系统实现长江禁捕常态化监管,持续保持长江口水域“四清四无”。开展动物检疫证明无纸化试点,推动长三角省市间动物检疫信息互通互认。

  (六)深化普法宣传教育,营造法治乡村氛围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农药生产主体和饲料生产主体合规经营指引。对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全覆盖“宣传+告知+承诺”。编制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动漫普法宣传海报和涉企行政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宣传海报。各涉农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结合工作实际,举办以农业合作社、畜禽养殖场、农资经营单位和渔民为对象的专题法律法规培训班。

  二是提升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抓好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学习,举办集体经济组织法释义、民事权利保护、公平竞争审查等专题讲座。组织线上线下庭审旁听活动,其中根据徐汇区人民法院提供的刑事案件信息,强化兽药领域监管。举办上海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选拔优秀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组队参加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在总决赛上荣获团体二等奖。

  三是抓好重要法宣时点。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农民丰收节期间,结合“三农”工作实际,机关工作人员、执法人员走进田间地头,向农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主体普及宅基地管理、承包地流转、安全生产等规定。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委领导班子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将法治工作与“三农”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年初,印发《2025年市农业农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党组书记、主任多次召开主任办公会、专题会,亲自研究重点立法项目、重要普法宣传活动,带头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在党组会上专题述法,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

  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长效机制,将学习与“三农”改革发展实践紧密结合。确保“三农”党员干部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健全完善“三农”法规制度体系

  加快推进都市现代农业等立法项目,开展渔业领域地方立法研究。持续开展法规规章常态化评估清理,推动修订或废止与发展不相适应的法规规章。

  (三)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深化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拓宽参与渠道,提升决策民主化水平。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拓展“免申即享”服务范围,提升涉农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对照权责清单和农业农村部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组织开展第二轮检查事项库、对象库的集中排摸和发布,提高涉企行政检查权责清单覆盖率。

  (五)强化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完善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制度,推动制定“无感监管”检查对象清单和“无事不扰”检查事项清单。推进视频监控执法、系统信息核对、无人机执法等模式,探索形成符合农业农村执法特点的非现场监管模式。

标签:

分享到:

字体: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