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产生日期:2026-01-22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社会公布2025年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以下简称“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农业农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有序推进我委系统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

  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年,共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4份,公开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1431个,公开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18个。完成“两会”期间承办的136件主合办件的办理,办理答复100%主动公开。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通过召开座谈会、专项听取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制定发布《市农业农村委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以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我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名称、牵头部门、完成时间、征求意见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

  推进政策解读多元化。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经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重要政策文件、有关工作年度报告等积极开展图表图解、一问一答、流程演示等多种形式解读,加强重大决策与社会热点的专题解读和宣传报道。

  结合工作实际,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围绕“优化惠企政策”“优化涉企检查”“基层营商环境”子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府开放活动,重点展示我委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和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要求,规范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着力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质效。对于复杂申请事项,主动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引导;对于特殊疑难申请事项,强化多部门会商,确保答复意见依法依规。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5件,均在法定期限内答复。其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27件,因本机关不掌握、信息需加工分析等原因无法提供38件,当事人主动撤销1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审慎确定公开方式,严把信息发布流程关。全年,共完成公文公开属性审查524件、主动公开169件。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完成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和管理工作,及时发布涉农政策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委官网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不断调整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新增上海市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农资打假等专栏,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完善政务公开沟通和协调联动机制,综合用好依申请公开、“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主任信箱、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官网的互动交流版块、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等渠道,及时了解和回应公众诉求。

  (五)监督保障

  加强年度工作部署和过程推进。细化年度政务公开内容,制发《2025年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四大类、27项具体工作和责任分工,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市农业农村委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深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强化机关处室政务公开联络员和各直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小组的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

/

/

规范性文件

4

-

3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1

4

0

0

0

0

7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

2

0

0

0

0

2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6

2

0

0

0

0

2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0

0

0

0

0

0

1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0

0

0

0

0

0

10

(七)总计

71

4

0

0

0

0

7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网站内容更新不够及时,一些已经失效、但未做明显标注的信息可能引发误读误解;二是政策解读多元化有待丰富,社会公众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委将重点开展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要建立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已公开信息的常态化巡查机制,及时清理无效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实用性;二是继续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确定解读重点,丰富多元化解读形式,精准传递政策意图;拓展宣传手段和方式,提高社会公众对农业农村领域的熟悉度、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建强用好“上海三农”“上农APP”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在原有“一报、一微、一端、一号”基础上,新设“魔都乡遇”微信公众号,切实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影响力大的显著优势。

  (二)2025年度继续推进“一网通办”改革工作。一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落实权责事项线上规范管理新要求,全面梳理法律法规,经本轮调整后,上海农业农村部门权责事项共236项。二是开展行政备案事项规范管理。完成农业农村领域16项备案事项办事指南编制和对外发布及“两个集中”工作。三是免申即享实现突破。“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等2项涉农机事项实现“免申即享”,光明集团等4家市属国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食)”纳入免申即享范围。

  (三)2025年,我委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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