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绿野机械有限公司违规行为进行联动处理的通知

产生日期:2019-04-12 03:06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各区农业农村委、各有关单位:

2019年3月21日,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发文暂停天津绿野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绿野)部分产品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经查询,天津绿野的相关产品已列入我市2018年农机补贴产品归档范围。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中的联动处理等规定,经研究,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暂停天津绿野生产的9YQ-1800型、9YQ-2210型捡拾压捆机的补贴资格。暂停期为6个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因产品暂停补贴资格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天津绿野自行承担。

请各区农业农村委、各有关单位强化对农机产销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确保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有序实施。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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