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本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业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产生日期:2018-03-26 16:00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各区农委:

为贯彻落实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以建设都市现代绿色农业为重点,积极推进本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提高本市农业从业人员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现就做好2018年本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业从业人员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标

围绕本市乡村振兴战略,坚持政府主导、立足产业、精准培育的原则,探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加快构建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发展都市现代绿色农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到2020年,全市计划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万人,持专业证书的农业劳动力占比达到70%。2018年计划培育新型职业农民3500人,持专业证书的农业劳动力占比达到63%,进一步提升农业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和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为重点,建立适合各区实际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通过教育培训提高职业农民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水平,通过规范管理引导农民走上职业化发展道理,通过政策扶持提高职业农民自我发展能力,搭建职业农民人才成长通道,积极开展延伸服务。

(二)推进行业示范性培训。充分依托种植业、蔬菜、畜牧兽医、水产、农机行业示范技术优势,实现市、区联动,开展行业示范性培训,鼓励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对象自愿参加农业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在农机行业培训与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衔接试点的基础上,推动行业示范培训和各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的衔接。

(三)实施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由各区按产业特点和当年实际需求,以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管理人员、农业企业骨干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根据全市统一制订的教学规范,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相结合,通过培训,努力使农业从业人员熟练掌握1~2门农业实用技术,不断提升业务技能和生产水平。

(四)开展农业单项引导性技术培训。农业新技术、新产品、互联网+农业不断更新,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用农业技术知识、农业科普知识普及等培训为主要内容,采取知识普及、辅导讲座、远程教育、现场技术指导等培训方式,努力使农业从业人员增长见识,开阔眼界,提高单项实用知识和技能水平。

(五)举办新型职业农民行业技能竞赛。为检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效果,营造农村实用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以区和行业为单位,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种植业、蔬菜、畜牧兽医、水产和农机行业新型职业农民技能竞赛。

三、工作要求

(一)精准开展教育培训。各区要按照产业发展和需求为导向,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建立培育对象数据库,优先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青年农场主纳入培育对象。对遴选的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开展“全程、分段”的系统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农业生产经营能力;对遴选的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按照工种和岗位要求,开展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其农业生产技能和岗位服务能力。

(二)规范开展认定管理。根据各区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以农业从业、规模产值、技能水平和社会责任等要求为核心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信息档案和数据库,提高新型职业农民信息采集、申报审核等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对已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开展继续教育、动态管理、年度复核等工作。探索建立按初、中、高三个等级开展分级认定。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新型职业农民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对接,把财政补贴资金、示范推广项目、土地流转政策、金融信贷支持等与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挂钩,积极探索有效的扶持方式,通过政策支持提高职业农民自我发展能力,确保扶持政策发挥最大成效。鼓励职业农民以农民合作社为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主体,申报农业领域专业技术职称。鼓励职业农民参加学历教育,给予全部或部分学费补贴,提高他们业务知识素养。积极协调金融部门对职业农民开展综合金融惠农计划,为培育对象提供良好成长环境和创业发展条件。

(四)积极创新培育模式。实行“一点两线、全程分段”的培育模式,即以产业发展为立足点,以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提升为两条主线,在不少于一个产业周期内,分阶段组织集中培训、实训实习、参观考察和生产实践。要对培育对象建立全过程培养,建档立册,建立跟踪服务长效机制,持续提供创业指导和技术支持。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开展创业创新方案评选,组织国内外拓展视野交流,做好创业孵化对接和跟踪服务等活动。对认定后的新型职业农民开展继续教育,促进学历、技能、职称和创业培养相互衔接。

(五)巩固提升培育条件。按照统一建设、分级使用的原则,在市级层面成立开放共享的师资库,加强师资培训,提高教学能力和水平。遴选一批本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重点建设实训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并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健全新型职业农民教材、课程等教学资源开发选用制度,推出一批精品课和精品教材。

四、强化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区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实际,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按照下达的任务,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进度安排,确保实施效果。

(二)规范资金使用,加强项目监管。严格按照项目经费用于培育全过程各环节支出的规定,做到当年培训任务当年完成,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建立相应经费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方向,细化支出范围。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机制,对于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建立完备台账,推行考核管理。充分发挥农业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信息管理系统和上海市农民教育培训网络管理平台的监管作用,具体实施培训的机构必须建立完备台账,建立准确、完备的参训人员电子档案,并接受随机抽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全面推行绩效考核管理,重点考核培育任务完成、学员满意度、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考核结果纳入对各区“三农”工作考核的内容。

(四)注重典型宣传,营造培育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本市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兴业典型,及时报送培育工作简报、简讯等动态信息,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总结培育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存在的问题,于2018年11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我委。

附件:2018年本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业从业人员培训工作任务表(各区)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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