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七
产生日期:2011-06-20 05:48 来源:
4月15日,“xfy”来信咨询:在撤制村工作中,户口在撤制村的大学生且是农村户口,在撤制村有关工作中,是否属于农龄计算范围.。我们即答复来信人按照《上海市撤制村、队集体资产处置暂行办法》(沪府发〔1996〕34号)明确规定:撤制村队集体资产处置中的分配对象是,自农业合作社至批准撤制之日期间,户口在村(队)、劳动在册且参加劳动累计3年以上(含3年)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是原则性的规定。对少数情况特殊的村、队,经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后,可因地制宜地执行。据此,您是否参与撤制村队集体资产的处置分配,可比照上述原则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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