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设金山区强丰葡萄生产基地项目的批复

金山区农委、财政局:

你区《关于2014年金山区“强丰”葡萄生产基地项目的请示》(金农委字〔2014〕13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区建设金山区强丰葡萄生产基地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金山区强丰葡萄生产基地。

二、项目建设地点

金山区金山卫镇八字村5、6、8组,建农村10组。

三、项目建设单位

上海强丰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

四、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泥道路、水泥明沟、仓库、灌溉泵站、金属网围墙等基础设施,大棚、连栋大棚、滴灌系统、新品种引进、规程制定、追溯体系等生产设施,农业项目费用(详见附件)。

五、项目建设投资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358.3万元,其中水泥道路、水泥明沟、仓库、灌溉泵站、金属网围墙等基础设施费用111.34万元,大棚、连栋大棚、滴灌系统、新品种引进、规程制定、追溯体系等生产设施费用231.96万元,农业项目费用15万元(自筹资金列支)。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200.65万元,区配套资金85.99万元,自筹资金71.66万元。市级扶持资金以批准的决算为准。

为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减少资金拨付环节,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和专账核算。上述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法办理。希望项目建设单位接到本批复后,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在批复下达之日起的两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尽早发挥项目效益。

特此批复。

附件:金山区强丰葡萄生产基地项目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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