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设金山区枫泾镇草莓生产基地项目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主题分类:
新农村建设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14〕258号
发布日期:
2014-07-02
失效日期:
主题词:
草莓;生产基地;项目;批复
金山区农委、财政局:
你区《关于2014年金山区枫泾镇优质草莓生产基地项目的请示》(金农委字〔2014〕13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区建设金山区枫泾镇草莓生产基地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金山区枫泾镇草莓生产基地。
二、项目建设地点
金山区枫泾镇新义村1、10、11组。
三、项目建设单位
上海灿辉果蔬专业合作社。
四、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泥道路、水泥明沟、水泥场地、金属网围墙等基础设施,连栋温室、832型管棚、微喷等生产设施,新品种引进,农业项目费用(详见附件)。
五、项目建设投资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50.66万元,其中水泥道路、水泥明沟、水泥场地、金属网围墙等基础设施201.25万元,连栋温室、832型管棚、微喷等生产设施215.91万元,新品种引进等其它费用7.5万元,农业项目费用26万元(自筹资金列支)。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252.4万元,区配套资金108.1万元,自筹资金90.16万元。市级扶持资金以批准的决算为准。
为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减少资金拨付环节,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和专账核算。上述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法办理。希望项目建设单位接到本批复后,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在批复下达之日起的两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尽早发挥项目效益。
特此批复。
附件:金山区枫泾镇草莓生产基地项目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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