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设嘉定区马陆葡萄生产基地项目的批复

嘉定区农委、财政局:

你区《关于建设嘉定区马陆葡萄生产基地项目的请示》(嘉农委〔2013〕99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区建设嘉定区马陆葡萄生产基地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嘉定区马陆葡萄生产基地。

二、项目建设地点

嘉定区马陆镇大裕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

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农业服务中心。

四、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连栋棚、葡萄大棚标准制定及农业项目费用(详见附件)。

五、项目建设投资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750.00万元,其中连栋棚690.00万元,葡萄大棚标准制定5.00万元,农业项目费用55.00万元(自筹资金列支)。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300.00万元,区财政资金300.00万元,自筹资金150.00万元。市级扶持资金以批准的决算为准。

为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减少资金拨付环节,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和专账核算。上述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法办理。希望项目建设单位接到本批复后,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在批复下达起的二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尽早发挥项目效益。

特此批复。

附件:嘉定区马陆葡萄生产基地项目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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