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设嘉定区华亭镇杏鲍菇生产基地项目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主题分类:
新农村建设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12]216号
发布日期:
2012-06-13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业;项目;批复
嘉定区农委、财政局:
你区《关于扶持嘉定区华亭镇杏鲍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请示》(嘉农委[2012]36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区建设嘉定区华亭镇杏鲍菇生产基地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嘉定区华亭镇杏鲍菇生产基地。
二、项目建设地点
嘉定区华亭镇连俊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
上海贝安菌业专业合作社。
四、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养菌房、出菇房、钢结构大棚等基础设施,食用菌制袋设备、高压灭菌锅等生产设施等。(详见附件)
五、项目建设投资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755.2万元,其中钢结构大棚等基础设施421.80万元,配套设备258.40万元,其他费用15.00万元,农业项目费用60.00万元(自筹资金列支)。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300万元,区级配套资金30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资金155.2万元。市级扶持资金以批准的为准。
为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减少资金拨付环节,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和专账核算。上述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法依规办理。希望项目建设单位接到本批复后,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尽快完成项目建设,尽早发挥项目效益。
此复。
附件:嘉定区华亭镇杏鲍菇生产基地建设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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