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闵行区、崇明县2008年村级为农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主题分类:
新农村建设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08]第295号
发布日期:
2008-09-12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业;服务项目;批复
闵行区、崇明县农委、财政局:
你们区(县)报送的《2008年村级为农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收悉。经审核,原则同意。
请严格按照《村级为农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立项指南》规定,抓紧组织实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及早发挥项目建设效应。
特此批复。
附件:
1、2008年村级为农综合服务站建设汇总表
2、闵行区2008年村级为农综合服务站建设内容明细表
3、崇明县2008年村级为农综合服务站建设内容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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