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嘉定区建设2008年菜田设施项目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主题分类:
新农村建设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08]172号
发布日期:
2008-05-28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业;蔬菜设施;项目;批复
嘉定区人民政府:
你区报送的《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2008年度设施菜田项目的请示》(嘉府发[2008] 7号)收悉,经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评审后,原则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地点
2008年菜田设施建设面积2362亩,全部为保护地设施基地,建设地点分别为工业区灯塔村365亩,外冈镇泉泾村415亩,徐行镇小庙村400亩、南翔镇新丰村380亩、菊园新区青冈村220亩,黄渡镇许家村350亩,华亭镇生大农场100亩、金吕村132亩。
二、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为嘉定区农业委员会。
三、项目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9448.00万元,其中基础设施3141.85万元,管棚设施5666.69万元,附属设施及其他639.46万元(具体详见附表)。
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补贴4724.00万元,区配套4724.00万元。市财政补贴资金以市验收报告结算数为准。
四、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于2008年5月启动建设,2009年5月建成。
请你区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市水务局《关于本市菜田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06]128号)的精神,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配套资金,坚持项目程序化管理,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确保建设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此复。
附件:
1、嘉定区2008年度设施菜田建设内容与及预算明细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