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崇明县建设2008年度菜田设施项目的批复

崇明县人民政府:

    你县报送《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申报2008年度设施菜田项目的请示》(崇府发[2008] 32号)收悉,经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评审后,原则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地点

    2008年菜田设施建设面积12210亩,其中保护地设施建设面积1520亩,建设地点分别为港沿镇鲁东村350亩,中兴镇养殖三场800亩,陈家镇裕安农业示范场370亩;露地设施建设面积10690亩,建设地点分别为庙镇联益村610亩,三星镇海滨村530亩,新河镇养殖场1800亩,东风西沙2000亩,春光村900亩,竖新镇养殖场2300亩,崇明现代农业园区1150亩,中心镇养殖三场900亩,港西镇盘西村500亩。

    二、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为崇明县农业委员会。

    三、项目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11502.13万元,其中基础设施6677.80万元,管棚设施3569.39万元,附属设施及其他1254.94万元(详见附表)。

    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补贴9140万元,县配套2362.13万元。市财政补贴资金以市验收报告结算数为准。

    四、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于2008年6月启动建设,2009年6月建成。

    请你县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市水务局《关于本市菜田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06]128号)的精神,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配套资金,坚持项目程序化管理,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确保建设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此复。


    附件:
    1、崇明县2008年菜田设施项目建设规模及预算明细
    2、崇明县2008年保护地设施项目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
    3、崇明县2008年露地设施项目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OO八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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