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松江区2009年度菜田设施建设项目的函

松江区人民政府:

    你区报送的《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松江区2009年菜田设施建设项目所需资金的函》(沪松府[2009]78号)收悉,经专家对建设项目评审,原则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地点

    2009年菜田设施建设面积1450亩,全部为露地设施,分别为泖港镇兴旺村450亩、新浜镇林建村200亩、新浜镇香塘村300亩、石湖荡镇金胜村250亩、石湖荡镇金汇村250亩。

    二、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为松江区农业委员会。

    三、项目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725万元,其中基础设施574.68万元,附属设施及其他150.32万元(详见附表)。

    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补贴398.75万元,区配套326.25万元。市财政补贴资金以市验收报告结算数为准。

    四、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于2009年7月启动建设,2010年7月建成。

    请你区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市水务局《关于本市菜田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06]128号)的精神,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配套资金,坚持项目程序化管理,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确保建设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此复。


    附件:
    1、松江区2009年菜田设施项目建设规模及预算明细
    3、松江区2009年露地设施项目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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