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奉贤区2009年度菜田设施建设项目的函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主题分类:
新农村建设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09]203号
发布日期:
2009-07-16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业;蔬菜设施;项目;函
奉贤区人民政府:
你区报送的《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2009年度菜田设施项目的请示》(沪奉府[2009]108号)收悉,经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评审后,原则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地点
2009年菜田设施建设面积1550亩,其中保护地设施建设面积300亩,建设地点为四团镇张家村;露地设施建设面积1250亩,建设地点为奉城镇蔡桥村900亩、武警上海市总队基地350亩。
二、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为奉贤区农业委员会。
三、项目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1825.00万元,其中基础设施935.54万元,管棚设施677.13万元,附属设施及其他212.33万元(具体详见附表)。
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补贴1277.5万元,项目建设单位配套547.5万元。市财政补贴资金以市验收报告结算数为准。
四、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于2009年7月启动建设,2010年7月建成。
请你区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市水务局《关于本市菜田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06]128号)的精神,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配套资金,坚持项目程序化管理,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确保建设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此复。
附件:1、奉贤区2009年度设施菜田建设规模及预算明细
2、奉贤区2009年度保护地设施菜田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
3、奉贤区2009年度露地设施菜田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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