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度设施菜田建设项目验收的意见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15日和2011年8月19日,市农委组织验收组对你公司承担的2009年度设施菜田建设项目进行实地验收,听取项目建设的情况介绍,查验建设单体的完成数量,审核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为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做好完工项目的资金结算,经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项目完成概况

    根据市农委2009年度建设项目(包括调整项目)批复,你公司共承担建设计划850亩,其中保护地设施150亩、露地设施700亩。建设地点为崇明跃进农场新海果林1队和奉贤五四农场星辉基地,于2009年8月启动,2011年8月完成。

    二、项目资金的使用与结算

    按照批复,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度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为964.54万元,其中:市级财政安排资金570万元,公司自筹资金394.54万元。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11年8月1日,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度设施菜田建设项目已按计划完成所有建设项目。

    (二)拨付情况

    截止2011年6月1日,市级财政共拨付你公司专项资金513万元,占市级补贴资金的90%。公司通过报帐制共支付各类建设资金855.04万元,其中:用于道路、明沟、喷灌、水电等土建工程648.59万元,用于大棚设施建设194万元,支付工程监理、设计等管理费用12.46万元。

    (二)市、公司结算情况

    经审核,确认本项目实际完成投资总额为967.19 万元(保护地设施和露地设施单项及总体完成情况详见附表),按保护地设施每亩4万元、露地设施每亩0.5万元为最高投资额结算,市应承担60%的部分为570万元。

    三、项目实施效果

    经过两年的建设,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基本完成各项计划任务,取得较好的效果。

    (一)规范管理程序。建设合同管理规范,工程审价、财务审计等方面工作落实有序。对项目资金实行集团公司财务报帐制,资金拨付审批手续规范。

    (二)坚持建设标准。本项目共建成各类管棚设施面积91.29亩,约占保护地设施计划面积的60.86%。管棚设施投入资金364.8万元,占保护地设施投资总额的60%,基本符合本市设施菜田建设的“双控”指标,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在蔬菜生产最需要设施的建设上。

    (三)严格质量管理。注重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和质量把关,经专家现场抽检,灌溉设施、土建工程和管棚设施基本符合质量要求。

    四、后续工作

    (一)收到此验收意见以及市拨付的项目余款后,请按计划结清工程项目的各类应付款项。

    (二)针对个别基地存在部分地块未种植蔬菜的情况,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设施菜田管理要求,坚持为蔬菜生产服务。

    (三)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设施菜田财政性资产管理的意见》(沪农委[2009]221号)的要求,请你单位做好新增财政性资产的登记备案工作,明确资产归属和管理责任,保障设施菜田可持续运行。

    附件:光明食品集团2009年度设施菜田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О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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