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破解集体经济增收难、负担重的新探索

产生日期:2020-12-09 16:39      来源: 秘书处(效能督查处)

近年来,闵行区在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同时,注重从制度和机制入手,制定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规范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强化村级组织规范管理和运营,向规范管理要效益,向规范运营要收益,推进集体资产监管精细化,积极破解集体经济增收难、负担重的问题。

一、以确保收支结余为导向,全面规范村级组织管理

一是全面推行村级预算管理。涉农街镇制定村级预算管理制度,村级组织正在按照“实事求是、统筹兼顾、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留有余地”原则,合理编制村级财务收支预算,严格控制支出,确保收支结余。预算编制情况及时录入“三资”监管平台。目前3个镇已完成村级预算编制工作,其余街镇正在编制中。二是严控外购服务。严格控制村级组织外购服务行为,除专业性强、技术难度大且依靠村级力量无法完成的项目以外,原则上不得外购服务。村级组织加强党建引领下的自治共治,发挥村民自治管理作用,减少外购服务行为。三是规范福利发放。街镇制定福利发放范围及标准,福利发放纳入村级预算管理。村级组织按照“以收定支,总量控制”原则,制定年度福利发放方案,报街镇农经部门审核。四是规范收益分配。严格遵循效益决定分配原则,建立以丰补歉机制,在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后进行成员收益分配。提倡镇级集体资产收益向村级分配。在按股(份)分配基础上,探索将收益分配与乡村治理工作相衔接。五是合理配备工作人员。街镇明确村级组织工作人员的配备标准及工作报酬,严格控制村级组织工作人员数量及支出。除村“两委”班子成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原则上只出不进。

二、以集体权益保障为目的,全面规范集体经济运营

一是规范租赁合同管理。已组织涉农街镇对集体资产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合同开展调查摸底,正在对超过20年租期、租金价格过低或显示公平的租赁合同通过咨询律师、协商调解等进行分类整改,街镇每月上报整改进度情况。二是实行租赁指导价制度。建立集体资产租赁价格第三方评估机制,要求街镇在区级以上政府采购目录内选择第三方评估中介机构。涉农街镇组织第三方评估中介机构对辖区内集体资产按所属区域和房屋类型等开展评估并制定租赁指导价,街镇每年将租金指导价格在镇级资产管理平台上发布,建立合理的租金调整机制。目前,七宝、莘庄、华漕、吴泾等镇已制定租金指导价格,其余街镇正在推进中。三是建立加强转租管控制度。因地制宜引导集体经济组织逐步由二手经营向一手经营转变:提倡商铺类、厂房类体量相对小的集体资产,原则上实行一手经营;提倡商务楼宇类体量相对大的集体资产,村集体经济有运营能力的,可一手经营,缺乏运营能力的,委托专业机构运营。督促街镇加强转租审批备案管理、合同履行跟踪管理、经营场所网格化管理等措施,加强转租行为末端管控。四是强化平台监管。目前区、街镇农经部门正在将集体资产二手转租信息纳入资产平台进行监管,已有6个街镇将集体资产二手转租信息录入监管平台,其余街镇正在录入中,督促街镇对集体资产合同租期、租金收缴、租赁价格等开展监控预警,及时防范风险。

三、以相关扶持政策为支撑,保障探索创新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实施集体物业贷款贴息制度。闵行对涉农镇集体经济组织回购、改造或开发经营物业的银行贷款,经第三方审核评估、多部门联合复核审查后,给予一定比例的银行贷款贴息补贴。自贴息政策执行以来,全区已对8个涉农街镇的38个集体经济经营性物业项目实施区镇两级贴息,共计1.3亿余元,受益的集体经济经营性物业面积总计116.6万平方米。二是实施基本农田生态补偿制度。对基本农田地区的行政村和农户按照基本农田面积给予一定量资金补偿,2020年标准提高至每亩1500元,村和农户各得一半。三是落实其他相关惠农政策。落实美丽乡村长效管理政策等惠农政策,积极减轻农业地区村级组织社会治理等支出压力。

(闵行区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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