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上海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单的通知

各区农委:

根据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上海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沪农委〔2015〕326号),经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上海银监局等八部门联合评定,市农委主任办公会议通过,上海新凤蜜露果蔬专业合作社等12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上海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有效期至2019年12月底,现予公布。

附件:上海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单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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