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农业产业化上海市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区农委,光明食品集团及有关单位:

按照《农业产业化上海市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沪农委〔2013〕408号),经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证监局等部门联合评审,在上海农委政务网、东方城乡报公示无异议,上海清美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等96家企业(见附件)为农业产业化上海市重点龙头企业,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止。

特此通知。

附件:农业产业化上海市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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